|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沈阳市妇联提出要以“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以“迎奥运,保平安,我参与,作贡献”为主题,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奥运护平安,立足社区(村)、面向家庭,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实现“六防”和“六无”目标,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创平安家庭,护奥运平安”家家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一是立足社区、面向家庭,深入开展奥运平安与法律普及宣传活动。按照今年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和省、市妇女“五五”普法规划 ,以市妇联与市司法厅联合开展的“律师进社区、法官乡村行”活动为载体,组织专家学者和律师志愿者进社区、进村屯、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奥运精神宣传和普法宣传活动。要抓住“创平安家庭,护奥运平安”有利契机,推动“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读书活动。要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协调和组织百个社区与百个律师牵手进行法律知识、平安理念的宣讲活动。要组织妇女和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读书竞赛。动员和引导社区、乡村的妇女及家庭成员踊跃参加普法、培训、咨询、竞赛等活动,推进法律知识进家入户,提高法律素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规范,增强运用法律规范自己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家庭、社会稳定的自觉意识。 二是依托“信访窗口”、发挥维权网络作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和维权服务工作。在“创平安家庭,护奥运平安”行动期间,要加大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突出问题的力度,集中开展各种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实行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零报告;要依托基层矛盾调解中心,集中解决一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市区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信访窗口、妇女热线工作,畅通的信访投诉、舆情分析、民情反馈渠道,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在全市设立的反映妇女诉求的100个舆情直报点和1000多名舆情直报员的作用,围绕奥运,做好妇女信访诉求和调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妇女维权工作者等的骨干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思想疏导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托“女性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开展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家暴干预等服务。要努力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为困难妇女群体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急需的现实生活问题。全市各级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活动,积极协调农村低保单亲母亲的危房、险房改造,做好为低收入农村单亲母亲家庭援建住房和弱势群体的关爱活动。通过这些措施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平安稳定。 三是抓住契机、示范推进,进一步筑牢“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网底。深化“三项行动”,将“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教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一是立足社区(村),面向家庭,广泛开展“百万家庭学法律,平安家庭促和谐”、“平安家庭与奥运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二是在全市推进“十百千”和家庭承诺制普及,抓好重点户责任书签订和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种平安隐患。不断完善普法宣传网络和宣传员队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和调解员队伍、社会治安防范网络和安全巡防队伍、心理疏导服务网络和心理指导员队伍。三是抓好示范带动,在深化社区(村)平安创建活动基础上,培养和树立一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示范社区(村)和 “平安家庭示范户”,引导和带动全市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发展。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服务,进一步拓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域。一是面向社会开展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帮扶活动。重点推进“代理家长”、“扶贫助学”等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发展儿童公益项目,对留守流动儿童学习、生活等给予有效指导和帮助。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生活服务、心理输导、安全教育等志愿服务。二是依托社区母亲课堂面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和能力。三是依托沈阳儿童活动中心,面向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免费开放,让广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和城市儿童一样分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开展城市儿童与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真情牵手”活动,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乐善美德。四是建立农村留守、城镇流动儿童之家。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图书室,配备电脑等相关设施,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营造温馨之家。五是抓好试点,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企业、社区、市场等地建立“流动妇女儿童平安之家”,维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她们的法律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引导她们增强平安意识,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促进流动妇女家庭的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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