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沈阳市妇联与沈阳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沈阳市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于2001年3月7日开通运行。“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面向全社会,强化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履行救助危难妇女儿童、遏制家庭暴力的职能,无论何时何地,凡是家庭内部出现以武力侵犯家庭成员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或因家庭矛盾激化,当事人有不同程度的伤害行为,家庭成员和人民群众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坚持“三优先”原则,即对家庭暴力的报警优先接警、优先救助、优先处理,24小时受理家庭暴力的报警。
当您遭遇来自于家庭、特别是丈夫的暴力时,别忘了运用身边“110”这一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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