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丈夫于1998年3月结婚。因为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婚前彼此不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常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吵得不可开交。这种日子两个人早都过累了,都想离婚,可是又都怕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在分割财产时吃亏,所以就都忍着不吭声,都希望"散伙"的话先从对方嘴里说出来。请问,我们的担心有道理吗?
刘红
刘红朋友:
你的担心却是多余的。因为"谁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想必你知道,我国《婚姻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离婚自由主要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当事人双方都有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而不论离婚要求由哪一方提出,人民法院都会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处理。当然,人民法院在为离异夫妻分割共有财产时,会把当事人双方各自的过错和责任大小作为一个因素考虑,但这与谁先提出离婚的问题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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