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丈夫是个跑运输的个体户,不久前出车祸死亡。保险公司付保险金30万元,公婆认为我和他们应该三一三十一,三个人谁也别多谁也别少。可是我正怀着丈夫的孩子,已经6个多月了。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谁养活他呀?所以我觉得保险金也应该给我未出世的孩子分一份。但我的公婆不同意,说天底下没有这个理,娘胎里的孩子就跟大人闹分家,没见过。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争取一下。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
秀芬
秀芬朋友:
应该说,你的想法不无道理。"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我国《继承法》第28条的明确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胎儿尚未出生,自然不能成为民事主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不等于说胎儿具有继承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继承法》规定保留胎儿继承的份额,是充分考虑到胎儿与自然人的区别的。胎儿出生时有死体或活体两种可能,只有在活体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继承权利主体的资格。此外还应该明确:1、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而没有保留,则应以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扣回;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由其继承人继承;3、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简言之,30万元保险金应保留你腹中胎儿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那么30万元保险金只能由你和你的公婆三个人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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