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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妇联组织开展“妇女与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20 14:09:5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辽宁省普法宣传乡村行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和于洪区关于妇女法治宣传教育相关要求,发挥妇联组织在普法工作中的独特优势,2019年6月19日,区妇联在于洪区大兴街道新光村组织开展“妇女与法”宣讲活动,活动特意邀请了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谭平律师为广大妇女授课,主题是“别让家暴破坏爱的港湾”。

课上,谭平律师详细讲解了家暴的相关概念和法律、成因、危害以及自我保护与应对措施几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作了生动有趣的讲解。此次宣讲让大家知道对于家庭暴力我们要零容忍,如果出现家暴要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坚决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于有家暴严重倾向的要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家暴自家孩子也属违法行为。这些法律知识让大家震撼之余,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不可侵犯。本次宣讲能够有效地促进法律普及,增强广大女性同胞法治观念,帮助广大女性同胞以法律为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区妇联将继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妇女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妇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实践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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