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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由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妇联联合建立的“阳光驿站”-沈阳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正式揭牌启动,将免费为全市有需要的受家暴者,提供临时庇护和社工专业服务。
2016年以来,沈阳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召开了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推进会,出台了《沈阳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和《沈阳市反家庭暴力工作细则》,构建了反家庭暴力五大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沈阳模式。建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就是深入做好反家暴工作、为受暴妇女提供综合服务一项重要举措。沈阳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建在沈阳市救助管理站,建筑面积620平方米,在救助站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装饰,内有宿舍及设有会客室、心理访谈室、社工工作室等设施,环境温馨舒适,将为遭受即将危及人身安全的家庭暴力,或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危险尚未消除,且无亲友投靠,确实面临生命危险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保证其生命人身安全。
在揭牌启动仪式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介绍了庇护中心的筹备情况,希望市救助管理站与妇联密切配合,将庇护中心建设得更加规范,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舒适温馨的环境。市妇联副主席张怡文讲话,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好家暴庇护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更贴心的服务。庇护中心还专门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和心理咨询师作为志愿者,为在此接受庇护的妇女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志愿者也在仪式上发言,表示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专长,有针对性地为受助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情绪调解等服务,帮助受害人摆脱阴影,重新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省妇联副主席李红莉参加了启动仪式并与市民政局、市妇联领导共同为庇护中心揭牌。
庇护中心成立后,有需要帮助的妇女,可通过各级妇联组织求助。经过市妇联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审核后,符合条件即可免费入住。庇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在此期间,社工和妇联工作人员会进行心理疏导、法律帮助、亲子教育等各项关怀服务,协助其掌握解决家庭问题的方式方法。庇护中心的建立为广大妇女儿童开辟了一条绿色维权通道,也是我市服务妇女儿童,促进社会和谐的又一项民心工程,对于遏制家庭暴力行为、消除家庭暴力现象,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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