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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妇联开展“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1 09:52:01

  为积极推动《沈阳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和《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保护妇女群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市妇联于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当天,在全市广泛开展《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的主会场设立在沈阳中街兴隆大家庭。沈阳市妇联副主席张怡文、沈河区政协、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相关领导参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组织法官、公安民警、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等专家开展现场咨询、文艺汇演、展示宣传板、有奖问答及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专家们就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及家庭暴力发生后妇女自救的方法、途径进行了耐心的讲解与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知识和反家暴知识的关注和认知程度,增强了妇女对于维护合法权益和抵制家庭暴力的自觉意识和抗争能力。
    全市13个区、县(市)均设立了分会场,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市共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家暴告诫制度等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反家暴宣传环保袋等宣传品近万份,有效地普及和宣传了法律常识,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主办单位: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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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4-2285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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