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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经常来我家吵闹怎么办?

  问:“前夫经常来我家吵闹怎么办?

  我与前夫鲁某经法院判决离婚,8岁女儿归我抚养。今年春节以来,鲁某经常以探望女儿为由到我的住处,死乞百赖要求恢复夫妻生活,被拒绝后便又吵又闹,弄得我们母女不得安宁。我不让他来我家,而他却说探望女儿是他的权利。我该怎么办?

  答: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你的前夫是有权探望自己的女儿的。但是这并不表明,你前夫可以探望女儿为由经常到你家吵闹。据你反映的情况,他行使探望权已经影响了你和女儿的正常生活,影响女儿的健康成长。建议你向前夫郑重提出 ,以后再来探望孩子时不得吵闹。如果他依然我行我素,你可以根据《婚姻法》第38条3款的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你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你的前夫探望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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