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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文明家庭”标准
1、爱党爱国,政治思想好。家庭成员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沈阳,拥护改革开放,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投身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
2、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好。家庭成员要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并能够扶贫帮困。
3、廉洁自律,个人品德好。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视贪污腐败为耻,清正廉洁为荣,不贪图金钱、权力、美色,老老实实作人、清清白白为官。
4、开拓进取,爱岗敬业好。家庭成员能够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5、文明科学,家庭美德好。家庭成员应孝敬老人、教子有方、勤俭持家,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法轮功”反动邪教及“黄、赌、毒”的侵害,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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