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邮 编: 11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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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档案、会务、统计、机要、保密、安全、政务、信息化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调研室
负责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政策研究,组织开展涉及妇女儿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和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市妇联官方网站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编发妇女工作刊物及信息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组织联络部
负责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女性人才培养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及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负责对外妇联组织联络交流工作。
(四)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承担新媒体工作,应对涉及妇联组织和妇女的重要舆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妇女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组织开展城乡妇女进行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妇女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能力,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岗位建功、增收致富,发展和指导基层妇联基地建设。
(六)权益部
负责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拟订、实施和宣传,负责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参与特殊妇女群体关爱帮扶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七)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负责妇联系统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文明家庭创建表彰活动,参与全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制定和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家庭发展、儿童保护等相关工作,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指导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工作。
(八)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简称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沈阳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沈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编制沈阳市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承办沈阳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沈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议、专题会议和经验交流与表彰工作会议,开展调查研究,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策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依据,指导区、县(市)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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