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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简介

发布时间:2023-01-03 14:15:00

1.机关概况。市妇联共有办公室、综合调研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7个部室,另设:机关党委、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妇联班子由一正四副(其中含挂职副主席一名)五人组成,并配备兼职副主席三名。

2.组织概况。沈阳市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50年3月,经过70余载的发展,拥有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网络。全市共有专兼职妇女干部12320人,市县乡村四级妇联组织2675个,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妇女之家2661个,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妇女组织303个,在“两新”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及妇女之家1728个。

3.主要职能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团结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二)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沈阳全面振兴发展建功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四)加强网上妇联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网上活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参与女性人才资源管理和女性人才培养、推荐和输送工作,促进女性人才成长。

(五)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大力培育家庭家教家风文化,引领妇女和家庭共建共享幸福沈阳。

(六)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畅通广大妇女协商共治渠道,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有需求的妇女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和服务。

(八)开展对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推动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资金向城乡就业困难妇女群体倾斜。

(九)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我市妇女儿童对外友好交往,开展对外合作。

(十)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沈阳市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测、评估。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邮 编: 110169
电  话:024-22856271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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