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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妇联联合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合力推进“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9-06-13 14:47:30

  近日,沈阳市妇联、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联共同下发关于推进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妇女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合力推进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简称“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

文件要求,在“四新”领域建立妇女组织要以集中建立、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妇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部分,促进“四新”领域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坚持全面覆盖原则。灵活设置妇女组织形式,填补组织覆盖盲区,延伸工作触角,拉长组织链条,实现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全面有效覆盖;三是坚持资源整合原则。整合“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妇女之家”等活动阵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进妇女工作与党组织及其它群团组织联动开展;四是坚持服务妇女群众原则。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为“四新”领域组织发展服务、为妇女群众服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五是坚持以点带面原则。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妇女需求等多种因素确定重点推进目标,逐步推进、全面带动妇女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党政重视、妇联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文件强调,全市各级妇联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区域化妇女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在各类楼宇商圈、社会组织、中介行业、专业市场、农村合作社、开发园区等领域,以及外来务工、自由职业、知识女性等群体中成立妇女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最大限度地扩大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最大程度地把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到妇联组织中来。

文件指出,全市各级妇联、民政局、工商联要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单独建、联合建、区域建、行业建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在“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广泛凝聚、教育、服务妇女群众,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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